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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PFAS限制进入实质阶段:详解草案要点与合规前瞻

作者:

立讯检测集团

来源:

发布时间:

2026-04-23

 

2026年3月26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发布关于拟议限制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范围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期限截止至2026年5月25日。本次征求意见的核心内容包括:拟议限制措施的社会经济影响,以及各行业PFAS替代品的可获得性与技术可行性


 


 

背景:欧盟PFAS限制提案的持续推进

2023年1月13日,荷兰、德国、丹麦、挪威及瑞典联合向ECHA提交欧盟PFAS限制提案。


 

2026年3月3日,ECHA风险评估委员会(RAC)发布针对该提案的最终意见,认为PFAS对环境和健康构成不可接受风险,支持全面禁止PFAS。然而,社会经济分析委员会(SEAC)发布的草案意见则指出,鉴于PFAS的广泛应用及多个领域替代品的缺失,需采取“广泛限制+定向豁免”的平衡方案。欧盟委员会将依据RAC与SEAC的意见拟定限制提案,提交REACH委员会(欧盟成员国)进行讨论和表决。


 


 

限制条款

1. 禁止将PFAS作为物质本身进行生产、使用或投放市场;


 

2. 禁止在以下产品中以等于或超过特定浓度投放市场:

作为组分存在于另一物质中;

存在于混合物中;

存在于物品中。


 

浓度限值:

任一PFAS:25 ppb(采用靶向PFAS分析测定,聚合类PFAS不纳入此项定量);

PFAS总量:250 ppb(采用靶向PFAS分析测定,可选择先对前体物质进行降解后再测定);

总PFAS(含聚合态氟,以氟计):50 ppm。


 

此外,若总氟含量超过50 mg/kg,生产商、进口商或下游用户应执法机构要求,需提供所测氟的来源证明(区分PFAS来源或非PFAS来源)。


 


 

实验室靶向PFAS定量分析

采用LC-MS/MS、GC-MS、IC等技术,可实现对数百种PFAS物质的精准检测与定量分析,协助企业有效识别不同形态的含氟化合物,为法规合规与市场准入提供技术支撑。


 

PFAS即全氟及多氟烷基化合物,并非单一物质,而是一类化合物的统称,其种类多达上万种。此前美国TPCH在管控包装材料中的PFAS时,亦采取“一网打尽”的原则对这类物质进行管控。然而,面对上万种PFAS,如何进行测试不仅是制造商面临的难题,检测机构也尚未形成完善的测试方案。在此背景下,检测机构的技术能力与装备水平得以体现,其可检测的PFAS项目从几十项逐步增加至一百多项、四百多项乃至六百多项,但距离覆盖上万种仍有漫长的道路。即便完成了这数百项的检测,也无法完全证明样品中不含其他缺乏标准品或难以鉴定的PFAS,对于监管而言,仍可能存在“漏网之氟”。


 

为此,欧盟草案中采用了总氟测试+靶向PFAS分析+不可定量/未知有机氟的定性解析技术方案。


 

既然名为“全氟及多氟烷基化合物”,氟元素便是其特征标识,且分子结构中富含氟。因此,通过测定氟含量来进行初步筛查相对简便。传统方法为氧弹法:称取样品后将其置于密闭容器中,充入氧气以确保充分燃烧,燃烧后的产物用吸收液吸收,再通过离子色谱分析即可明确样品是否含氟,该方法快速且经济。目前,在线燃烧离子色谱技术的应用进一步提升了测试效率。


 

但由于总氟测试结果并不能直接等同于PFAS的含量,欧盟提出,一旦产品的总氟含量超过50mg/kg,生产商、进口商或下游用户需应执法部门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以说明所测氟含量中PFAS来源与非PFAS来源的具体构成。基础物质的占比情况,即需通过自我验证以证明合规性。检测所得的总氟含量,其来源可能包括无机氟(IF)、不可萃取氟(NEOF)及可萃取有机氟(EOF)。其中,可萃取有机氟(EOF)的构成可能涉及可鉴定有机氟、不可定量有机氟、不可鉴定有机氟与可定量有机氟。就当前阶段而言,采用总氟测试、靶向PFAS分析及不可定量/未知有机氟定性解析相结合的技术方案为最优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