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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SVHC正式更新至247项

作者:

立讯检测集团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02-18

2025年1月21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正式更新SVHC候选物质清单,将5项物质加入到SVHC候选物质清单。至此,SVHC候选物质已增加至247项。

此外,之前评议的6项物质中的“亚磷酸三(4-壬基苯基,支链)”在评议中明确了“亚磷酸三(4-壬基苯基,支链)酯”不论其物质本身,还是当其含有≥0.1%的“4-壬基苯酚,支链和直链”时对环境而言都是一种内分泌干扰物。因此,此次只对第21批SVHC候选物质“三(壬基苯基)亚磷酸酯(TNPP)其中4-壬基苯酚(支链和直链)(4-NP)含量大于等于0.1 %”的物质条目更新为“亚磷酸三(4-壬基苯基,支链)酯”。

  新增物质信息如下:  

补充信息:

SVHC物质确定基本流程:

SVHCs是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的缩写,即可能对人类健康和环境产生严重且往往不可逆转影响的物质。如果某种物质被确定为SVHC,它将被添加到候选清单中,最终被列入授权清单(ANNEX XIV to REACH)。

 

LCS建议:

ECHA以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为目标,致力于安全使用化学品,鼓励工业界开发更安全的替代品。ECHA同时也担负着增强欧洲化学品竞争力的使命,不断敦促企业遵循相关法规要求,履行相关法规义务。

REACH法规规定,在欧盟市场上供应的物品中的SVHC含量大于0.1%重量比(w/w)时,须在供应链内进行信息传递;当物品中SVHC含量大于0.1%重量比(w/w)且年出口量大于1 吨时,须向ECHA进行通报。

而根据《废弃物框架指令》Waste Framework Directive (WFD) 的要求,自2021年1月5日起,在欧盟市场上供应含有候选清单上浓度高于0.1% 重量比(w/w) 的高度关注物质的物品的公司必须向 ECHA 提交有关这些物品的信息到数据库(database),即SCIP(Substances of Concern In articles as such or in complex objects (Products))通报(notification)。SCIP通报没有年出口量需大于1 吨的要求。

SVHC清单一般每年更新两次——年初、年中各一次。SVHC清单内包含的物质越来越多——目前正式物质是247项。当前企业面临的管控越来越多也越来越严,建议产品输欧企业做好供应链排查和监督,降低自身风险,使得在市场中更具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