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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汽车产品认证制度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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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6/18
我国汽车产品的型式认证制度是伴随汽车行业的发展而不断成长和完善的,在借鉴国外先进的型式认证制度的同时也符合中国发展的现状。我国的汽车产品型式认证是管理汽车产品“准生证”的,一款全新车型上市销售之前必须要获得《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CCC认证、环保目录等[4]。我国型式认证需对汽车整车及相关零部件进行检测。而我国汽车强制标准体系主要参照欧盟技术法规体系制定,在具体内容上跟踪欧、美、日三大汽车技术法规体系的协调的结果。
除强制性国家标准外,推荐性国家标准和汽车行业标准也是汽车技术标准体系的重要内容,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根据不同的汽车产品开展了 CQC 自愿性认证。但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我国相关认证的标准存在标龄过长,技术要求低,不适应汽车技术发展的现实需求,认证更多迁就于国内较落后汽车技术,从而无法更准确反映产品质量水平。
综上所述,以美国汽车产品认证制度为代表的“自我认证,强制召回”,整车企业对其产品自行负责,提高对汽车零部件产品质量及其管理体系的标准要求,是应对政府负责实施严格的后继监督和抽查工作的保证,对不符合要求的缺陷产品实施召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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