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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印度尼西亚电子烟法规倒计时!

作者:

立讯检测集团

来源:

发布时间:

2026-07-03

 

印度尼西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BPOM)2025年7月颁布的《2025年第18号条例》即将生效,条例中规定了电子烟监管、产品和包装中标签及健康警示要求。
 

条例实施

本条例规定的电子烟监管自2026年7月26日起全面强制施行。

同时《2013年第41号条例》被撤销并宣布无效。

 

电子烟产品监管范围

电子烟是从烟叶加工中提取或以其他方法提取出来的液/固体烟草或其他形式烟草的产品,通过电子设备加热后被吸收。无论原料来自天然烟草还是合成尼古丁,只要通过电子加热供吸入,均被列入电子烟管辖范围内。

 

监管的核心要求

1.尼古丁含量:

电子烟产品的变体(即不同口味、不同尼古丁浓度或其他成分差异型号产品)尼古丁浓度需向机构负责人报告尼古丁水平测试结果。

 

2.禁用添加剂:

1)禁止电子烟的经营者使用添加剂,除非科学证明添加剂对健康无害。

2)需完成流通前的测试和流通过程中的验证,且测试和验证必须在不同的实验室进行,并向机构负责人报告。
 

3.健康警示:

1)包含在包装顶部,正面和背面的宽度各为50%,以“警告”一词开头,使用黑底黄字,必须清晰印刷。

2)图像必须是彩色形式。

3)使用黑色背景和粗体 Arial bold 黄色字。
 

注:

每种口味产品必须包含由5种不同类型组成的健康警告图文,各占每种烟草和电子烟产品变体数量的百分比的20%。

健康警告图文应在电子烟产品的每个最小和最大包装上。

 

4.标签信息:

1)注明“含有尼古丁”的声明;声明“禁止向21岁以下的人和孕妇出售或赠送”。

2)生产代码、生产日期、月份和年份以及生产电子烟的经营者的名称和地址。

3)禁止包含任何误导性信息或标志或促销性词语。
 

5.报告内容:

1)具有资质的检测实验室及其出具的测试报告。

2)电子烟中尼古丁含量含量及成分清单。

3)电子烟产品的每个包装标签上包含健康警告和信息。

 

什么情况下需要提交报告

1.生产或进口的电子烟的新变体。

2.电子烟产品的变体,其成分含量发生变化或制造商或进口商名称发生变化。

3.如果不再生产或进口电子烟的变体,企业经营者必须以停止生产或进口声明的形式向机构负责人提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