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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电子烟产品标准TGO 110即将实施
相关厂商应了解赴澳电子烟之产品要求
近期,澳大利亚卫生部发布含尼古丁的电子烟产品标准TGO 110,该标准规定了含尼古丁成分的电子烟和电子烟油在成分、标签、防儿童包装(CRP)、记录保存和选择性符合等方面的要求,将于2021年10月1日开始实施。以下就与电子烟生产、出口企业相关的要求进行介绍:
1. 成分
(1) 有效成分:
尼古丁作为产品中唯一的有效成分,其浓度或等效浓度不得大于100mg/mL,尼古丁的实际含量或浓度与规定量的偏差不得大于10%。
(2) 禁用成分:
不得使用以下8种物质作为电子烟油的成分。
2. 标签
(1) 在电子烟产品的容器或主要包装上或印刷标签、或张贴标签、或随附产品一起提供。
(2) 电子烟产品标签上显示的所有信息必须为英语,清晰可辨持久。
(3) 标签信息应包括:有效成分名称、其他成分名称、香味(如有)、尼古丁浓度及三条警告声明 -“KEEP OUT OF REACH OF CHILDREN”、“Avoid contact with eyes”和“Avoid contact with skin”。
3. 防儿童包装(CRP)
电子烟产品必须符合澳大利亚儿童防护包装要求TGO 95中第8节(一般要求);如果是可重封包装,还要符合第9节 (除9(6)条) 要求;如果是不可再封闭包装,还要符合第10节中规定的要求。
4.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电子烟产品,但不包括:
(1)注册货物;
(2)本规例附表5第1项所述的由进口商以乘客身分在船舶或飞机上运载的治疗性货物;
(3)本规例附表5第9项所述的货物;
(4)符合本规例附表5A第4、8、10、11或12项等项目所述条件的产品。
澳大利亚电子烟产品标准即将实施,建议广大电子烟生产、出口厂商应了解赴澳电子烟之产品标准,在产品设计初期就考虑到其法规的符合性,以从容应对目标国家的管控要求。立讯检测有拥有专业的电子烟检测实验室及检测能力,为您提供电子烟检测认证一站式服务。
立讯电子烟认证服务
1、电子烟成品及配件CB测试服务
IEC 60335-1、IEC 60335-2-29、IEC 62133-2等。
2、电子烟油、电子烟气有害物质测试服务
特定有害物质如:尼古丁、丙二醇、丙三醇、醛酮类、亚硝胺、痕量金属、VOC等;
特定法规要求如:欧盟TPD、电池指令、RoHS、REACH、FCM食品接触材料等;
零售商及品牌商指定的其他测试要求。
3、电子烟出口通告及注册服务
欧盟CE认证、欧盟TPD通告、美国FCC认证、韩国KC认证、日本PSE认证、阿联酋ECAS注册等。
4、电子烟法规培训服务
欧盟TPD、英国MHRA、美国PMTA、阿联酋ECAS等各国电子烟法规及管控要求解读。